成都市锦江区交子峯萃人才公寓项目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1. 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人才工作单位公章);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未婚承诺可现场填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 申请人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书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地址须属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5. 申请人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时提交对应人才类别的如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结果等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 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1份(参保缴费单位须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致,可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
7.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个人房屋登记记录证明原件1份(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8. 现场填写“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成都市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承诺书。
9. 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提交资料或参与选房,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原件2份。
10. 符合成都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及总部企业人才公寓支持条件的重点企业人才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温馨提示:线下提交资料审核时,除第4项外,其余需携带原件,现场核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