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租房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租房补贴申请方法
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hf.ahzwfw.gov.cn),
选择合肥市,点击“人才引进”选择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
可复制下面链接直达,
http://hf.ahzwfw.gov.cn/bog-bsdt-ds/static-ds/talentIntroductionUpgrade.html
政策咨询
市房产局租赁中心:62664213;
市人社局:63536513
重要提醒:
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系统已经上线,
重点产业企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有所提高。
重点产业企业集成电路企业专科类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享受年限延长到5年。
为保障您的权益,
自2020年12月份起,
建议您先不要在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系统办理租房补贴申请,
先登录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安居系统了解政策、尝试办理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再办理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
以上信息来源于安徽政务服务网